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

日期:2008/7/1

  • 自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系统成员证书》)核发之日起,申请注册的企业即获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(以下简称“系统成员”)资格。系统成员在《系统成员证书》规定的有效期内,应合法使用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,并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。

    权利:

     对合法拥有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,享有专用权;

     享有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,自行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;

     享有获得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咨询、培训、检测等技术支持服务的权利;

     对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。

     

    义务:

     按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,正确使用商品条码相关技术;

     遵守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,不得转让或与他人共享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;

     系统成员资格有效期满后如继续使用商品条码,需按期续展并交纳系统维护费;

     企业信息变更时,需及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;

     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,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;

     按规定进行产品信息备案。